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最新版增值税发票
时间:2014-12-05
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,决定自8月1日起启用2014年最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!
(一)调整专用发票部分栏次内容,将”购货单位”和“销货单位”栏分别改为“购买方”和“销售方”,“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”栏改为“货物或应税劳务、服务名称”,票尾的 “销货单位:(章)”改为“销售方:(章)”。专用发票联次用途也相应调整,将第一联:记帐联 销货方计帐凭证”改为“第一联:记账联 销售方记账凭证”,“第二联:抵扣联 购货方扣税凭证”改为“第二联:抵扣联 购买方扣税凭证”,“第三联:发票联 购货方计帐凭证”改为“第三联:发票联 购买方记账凭证”。调整后的新版增值随专用发票,票样为以下样版!
(二)调整普通发票部分栏次内容,将”购货单位”和“销货单位”栏分别改为“购买方”和“销售方”,“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”栏改为“货物或应税劳务、服务名称”,票尾的 “销货单位:(章)”改为“销售方:(章)”。发票联次用途也相应调整,将第一联“记账联:销货方计账凭证”改为“记账联:销售方记账凭证”,第二联发票联用途“购货方计账凭证”改为“购买方记账凭证”。调整后的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2。
(三)其他有关问题 自2014年8月1日起启用新版 增值税专用发票 和 最新版增值税普通发票。(老版专用发票、和老版普通发票暂继续使用) 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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